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河南省执行《省属本科高校财政资金核拨改革方案(试行)》(豫财教(2015)4号)的第一年,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校财务状况,确保学校利益最大化,现将本年度财务年终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豫财教(2015)4号文件精神,财政厅会根据财政拨款结余经费占当年拨款的比例核减2016年经费,因此,各单位要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加快支出进度。
(一)各单位要对本年度的各类经费进行认真的梳理,特别是各类专项经费,应抓紧时间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并在12月24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二)职能处室要督促分管的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已完工的专项经费要写出书面的效益分析报告,于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财务处计财科张兴乾OA便笺。
(三)2015年校内预算已安排未支出的专项经费:
1、已签订合同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环节的项目,须写出情况说明,学校将保留该经费指标,结转至2015年使用;
2、对项目既未支出又未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专项经费,年底将全部收回。如果用款单位2016年还需此项经费,请重新履行专项经费申请手续,申请报告内容除写明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外,还要重点说明2015未完成的理由及2016年度完成的时限。
二、收入催缴与结算分配
(一)目前,除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有部分学生欠费,根据省财政返还高校学费收入的时限要求,12月8日是本年最后一次划扣学费上缴财政专户,请各学院通知欠费学生及时交费(欠费学生名单随后发至各学院副书记OA中),避免给学生学习带来影响。
(二)联办及校外预科学费等收入尚未全额到位,请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时间与联办学校联系,保证今年的收入及时到帐。
(三)部分外来款项,由于银行回单信息有限,财务处无法辨别收款单位(人)及用途,请已经签订来款协议仍未收到入账通知的单位或个人登录财务处网页(//www.closermina.com/cwc/)进入“相关查询”栏目进行查询认领,并及时与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张兴乾科长联系。
(四)根据学校《收入分配办法》规定的应结算的各类收入,请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宋来忠科长核对数据并进行结算。
三、因公借款及各类保证金的核销
(一)凡在财务处有各类经费的借款(包括事业经费借款、科研借款、基建借款、后勤借款等)尚未冲账的老师,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结清。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还款手续的,须逐笔填写《betway官方app 暂付款暂缓冲销申请表》(财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说明未能核销的原因及还款期限,由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之前交至财务处会计科孟凡玲科长。
(二)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借款核销手续,且未提交《betway官方app 暂付款暂缓冲销申请表》的个人,将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05)688)的管理规定,将从借款人个人工资中扣除,直至还清借款为止。
(三)12月15日起,除办理偿还公务卡的借款外,不再办理其他事项的借款。
(四)请各单位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修缮等扣除的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进行认真的核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需要支付保证金的,请及时办理手续予以支付。
四、清理借用票据
(一)因校内培训、承办会议等原因,在财务处借用票据的部门,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所收款项缴入学校银行帐户,并同时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二)因科研或其他外来收入等在财务处借用票据的教师,请尽快与拨款单位联系,督促对方单位抓紧时间拨付款项,确保当年收入的实现;如果对方不能在本年内拨款,请务必退回借用票据,并写出情况说明经财务“一支笔”签批后交计划财务管理科进行票据核销及相关账务处理。
五、资产清理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12月24日前)办理各类资产的登记入帐手续并组织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对盘余资产及时登记入帐,盘亏资产写出书面说明,交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通过年终资产清查,努力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
六、科研经费
(一)各项目主持人要根据任务书或预算书中经费使用计划,对自己的科研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支出科目、项目名称错误,或支出科目超预算的,请务必在12月30日前与会计核算科联系更正。
(二)凡在本年度到帐的各类科研经费,财务处即时制作“经费指标本”并即时送达科技处或社科处,请有关人员及时领取。
(三)个人科研经费如需填报2015年度决算报表,请于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赵康敏副科长联系。
(四)2015年度已经通过结项验收的科研项目如有结余经费,请根据《betway官方app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七、日常报销
(一)按照惯例,财政厅直接支付在12月25日停止支付,授权支付在12月28日停止支付。2015年度必须支付的款项,有学生奖助学金、职工取暖费、文明奖、上缴市内的热力费、水电费等,请尽量提前安排,以确保款项及时到帐。
(二)为确保同期的收入与支出相配比,2015年的发票尽量在12月28日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务必在2016年3月30日前报销,否则过期作废。
(三)根据财政新年度预算的规律,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维持经费(人员经费及少量的公用经费)额度指标,约在元月10日左右恢复,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公务卡报帐还款事项。
八、决算事项
(一)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发规处、人事处、科技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在2016年1月10日前将截止2015年底学校的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科研成果、固定资产等基础数据报至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
(二)财务处将在年底统一清理科研项目、代管项目、预算项目中的“小余额”指标账户(年末余额小于300元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清理此类项目,及时报账清户。
(三)个人借款、账务等查询业务,请登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联系。
(四)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将对职工卡、学生卡和临时卡进行全面清理,对个别不符合校园卡发放范围的“临时卡”采取挂失措施。涉及人员请及时到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财务处主要业务受理科室联系电话:
计划财务管理科3325879联系人:张兴乾、赵康敏
会计核算科3326215联系人:孟凡玲、彭典范
出纳科3325857联系人:周其峰、陈艳萍
收费管理科3328851联系人:宋来忠、常保贺
国有资产管理科3326214联系人:王文辉、王立
校园卡结算中心3329338联系人:赵杰、刘延
感谢全校师生一年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