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优化财务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财务处对部分报销要求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1、关于外文材料翻译和人民币换算汇率的确认:
国(境)外出具的会议通知、邀请函、发票等材料的确认、翻译和人民币换算汇率,可由财务“一支笔”审核、签批,不再经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批、确认。
2、关于大额资金支付审批:
(1)20万元以下的大额支出,在与《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审批事项一致,且支付金额不超出立项审批金额的情况下,可以凭审批完备的《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经财务“一支笔”审批后直接报销。
(2)质保金等合同尾款的支付,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无需业务分管校领导和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
3、关于预约单和发票查询结果的打印:
(1)在规范预约的前提下,只需提供准确的“预约号”,即可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办理,无需打印预约报销单。
(2)5000元以上的发票真伪查询,经查询一致后,经办人只需书写“发票经查询一致”的相关说明并签名确认,可不再打印查询结果。
请各位老师配合实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财务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