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9年财务开账及寒假期间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2588

校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处已完成对财务系统升级和新旧制度衔接等工作。现就2019年财务开账及寒假报销事项做以下通知: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19117(下午)18号(上午)

2019121-25

2019221号、22号(上午)

二、报销范围

1.各单位业务费(办公费)、单位酬金支出;

2.其他经费的报销将根据财政资金下拨情况及时通知。

三、其他

1.寒假期间按照寒假作息时间办理业务;

2.若遇紧急、特殊确需财务处协助办理的事项,可随时与值班人员联系;

财务处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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