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处已完成对财务系统升级和新旧制度衔接等工作。现就2019年财务开账及寒假报销事项做以下通知: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1月17号(下午)、18号(上午)
2019年1月21号-25号
2019年2月21号、22号(上午)
二、报销范围
1.各单位业务费(办公费)、单位酬金支出;
2.其他经费的报销将根据财政资金下拨情况及时通知。
三、其他
1.寒假期间按照寒假作息时间办理业务;
2.若遇紧急、特殊确需财务处协助办理的事项,可随时与值班人员联系;
财务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