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3-2025年财政规划及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2〕64号)和《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豫财教〔2020〕80号))等文件要求,为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校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及项目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财政有关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精神要求,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紧日子保运转、调结构保重点”,加大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大决策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进一步严格预算支出,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效益。
二、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
省级部门预算填报需要对以下基本情况信息和预算内容进行编报,具体分工如下。
1.研究生院
2023级研究生计划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2.招生就业处
2023级各类别本科生(含预科)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3.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各类别函授生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国有资产处置预计收入
5.人力资源部
2023年人员经费测算,包括基本工资、校内绩效、退休人员及遗属费用、文明奖、取暖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它补、新进人员增资、公费医疗和住房公积金。
6.后勤管理处
2023年全校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服务型中心运行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因公出国的出访人数、出访地点、出访天数、出访任务和出访预算支出等。
8.党政办公室
2023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明细。
9.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3年组织会议、培训事项、天数及支出明细计划表
三、项目库申报
(一)与校内预算结合
2023年校内预算专项申报将与省级项目库申报同步开始,此次专项申报既是为省级项目库遴选项目,又是校内预算安排专项的重要依据,财务处将不再针对2023年校内预算专项申报再做布置安排。
(二)申报项目的类型
1.“常规必报专项”的申报
财务处根据往年项目申报及省财政批复情况,确定了常规必保专项的项目名称及预算建议金额,只需相关职能部门填报申报材料。项目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往年批复及支出情况提出建议,职能部门可根据最新政策进行测算后调整。
2.“新增建设专项”的申报
各单位根据部门发展规划对拟“新增建设专项”通过项目库申报系统至报送归口部门,归口部门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在系统中排序后提交财务处。
“新增建设专项”可以是学科建设及科研类、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办学条件改善类、信息化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国际交流与合作类、师资队伍建设类等项目。
(三)申报项目入库要求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拟申报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归口部门按照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的轻重缓急、项目绩效和项目成熟度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突出保障重点,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基础信息填报
请有关部门按《附件7: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表》格式填报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8月15日前交至财务处计划财务科,电子版发送至计划财务科赵顺兵OA。
(二)项目库申报
2023年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xjxmk.hnczxmk.com/school-xmk-login/login/htu),各单位在项目库管理平台完成填报和审核后,及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论证排序后于8月15日前网上提交财务处审核,同时填写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分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财务处计划财务科。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和项目库建设工作,主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示、汇报,充分考虑明年工作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和经费统筹,合理配置资源,做实、做细预算。
2.如项目申报中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可联系财务处计划财务科赵顺兵,办公电话:3325879,手机号:18637312055。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绩效指标设置参考模板.pdf
附件5:申报项目操作流程.pdf
附件6:可申报的项目类型.docx
附件7:2023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表.xlsx
财务处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