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务年终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3046

校内各单位:

为了准确及时地编报财务决算,全面系统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和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本年度年终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相关业务

(一)日常报销

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1日起停止受理对外报销业务。2023年开账时间,将根据决算工作进展及2023年度财政资金下拨情况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公务卡报账还款事项。

12月份财务报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分批次、集中开放网上预约,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报销审批等手续,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预约办理。

(二)借款业务

12月1日起,除归还公务卡消费的借款外,一般不再办理借款业务。

(三)科研经费

1.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经费预算,对科研经费2022年度支出情况认真自查。如有支出项目、科目错误、支出科目超预算等,请于12月20日将调整、更正手续交财务处,以免影响最终结项。

2.2022年度已经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如有结余经费,请与科技处或社科处联系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四)票据报销时限

2022年开具的票据,需在12月20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务必在2023331日前报销。

二、收入催缴与结算分配

(一)除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有部分学生欠费,根据省财政返还高校学费收入的时限要求,学校将在校园地助学贷款到位后次日最后一次划扣学费学生缴费率已作为学院下年二级经费预算安排的主要测算依据,请学院负责老师提醒未交纳学费的同学及时将学费存入银行卡,也可通过微信缴费平台,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自助缴费。

(二)为适应校院两级预算管理,请各部门于1221前,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核对各单位应结算的各类学费收入,具体分配工作将于2023年初进行。

三、往来款项清理

(一)暂付款清理

凡在财务处有各类经费借款(包括事业经费借款、科研借款、基建借款、新联学院借款、后勤借款等)尚未冲账、借用票据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结清。

(二)暂存款清理

按照合同等约定,已到支付期限的保证金等暂存款项,请相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办理付款、退款手续。

四、借用票据清理

(一)2022年12月份财务处暂停对外借用票据。

(二)因科研或其他外来收入等在财务处借用票据的人员,请尽快与拨款单位联系,督促对方单位抓紧时间拨付款项,确保当年收入的实现。

五、到期经费清理

以下经费将于年终集中清理,请认真梳理加快执行,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一)学院二级预算经费

当年未使用完毕的学院二级预算经费,包括:学院业务费、本专科生培养费、研究生培养费、学位点建设及培育费、学生活动费、国际交流费、学院科研平台运行费、学院重点学科运行费。

(二)行政、教辅单位业务费

当年未使用完毕的行政、教辅单位业务费;

(三)专项经费

1.2021年预算安排未使用完毕的各类专项经费;

2.2022年预算安排尚未启动的校内专项经费。

(四)个人经费

1.2022年到期的校内预算安排的个人经费;

2.2022年到期的个人续研基金经费;

3.已结项但未办理续研基金手续的外来科研经费。

(五)代管经费

当年收取未使用完毕的会议费、培训费、考务费、评卷费等。

(六)其他经费

科研项目、代管项目、预算项目中余额小于300元且无后续经费来源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清理,及时报账清户。

财务处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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