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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工委 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3-06  浏览次数: 330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提高教育质量,更加注重促进教育公平,以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1.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善始善终地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导向和体制机制,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我省中长期规划纲要修订完善、报送和发布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实施办法。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完成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评估,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3.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先发展教育,研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做好化解“普九”债务的相关工作,控制并逐步化解高校债务风险。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路子。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教育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资源配置,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拓宽主动听取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集思广益、争取理解、形成合力。更加重视对教育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的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筹备召开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5.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创建高校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积极做好高校干部培训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开展高校党建工作评估,不断完善高校党建工作评价机制。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6.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规范化管理学校创建活动。继续认真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着力推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校以及区域性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独立设置。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稳定辅导员队伍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开展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7.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继续抓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移民学校建设纳入校舍安全工程统筹考虑。加快城镇薄弱学校改造步伐,努力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继续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逐步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健全县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健全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筹备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

8.强力推进职教攻坚。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落实100个左右示范性职业院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做好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启动省级职业教育重点改革试验。巩固职业教育规模,完成68万人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招生任务。推进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活动。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并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完成1万人的培训任务。积极促进研究制订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教师编制标准、职业院校商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办法和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教授级高级讲师的评审试点。

9.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意见,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继续认真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形成风格。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严格普通高中“三限”政策。

10.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河南大学省部共建。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工业大学与国家有关部委实施共建。加强第七批重点学科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验收。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积极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支持和项目管理力度。继续加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启动实施产学研合作计划,增强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成立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构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继续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科学化,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积极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1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研究制定改革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继续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村办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2.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学习型社会。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的监管,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的办学质量。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突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继续做好扫盲工作。

13.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普及水平。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认真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继续办好内地西藏和新疆高中班。

1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实行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将师德表现放在首位。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活动。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中小学校名师培育工程,开展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编制管理。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提高高等学校教师整体素质。

15.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稳步推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实施河南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加大实施“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工程”力度。积极推进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工程,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充分共享。开展教育系统网站评估活动。全面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16.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落实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确保“应入尽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17.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活补助标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建立和健全免学费资金分担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完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研究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8.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开展对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开展高校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制订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征入伍工作,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启动新一轮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19.开展“教育改革年”活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逐步形成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体制。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的多种形式办学,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研究捐资办学支持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

20.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完善省政府统筹、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

21.改革职业教育体制。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体制。健全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机制。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完善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22.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国家、省和省辖市三级办学,省和省辖市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类型、学科专业和区域布局结构。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意见和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支持高等学校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加快推进高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省属高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3.改革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素质和能力的考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继续完善中招考试和录取办法,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禁止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改革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研究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衔接机制。深化高考招生录取改革,制定并发布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规范并公开招生加分政策。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查考试舞弊行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表彰奖励优秀民办学校,支持和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加强独立学院建设和管理。

25.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评审和本科层次项目的评估试点工作。继续规范出国考察访问活动。加大人才海外培养项目实施力度,提高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抓好推广基地、网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推动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建设。继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进一步转变职能,树立良好作风

26.坚持科学决策、科学执政。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改革咨询、听证制度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与统筹好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健全重大教育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职教攻坚、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等督导评估,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

27.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完成《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起草工作,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教育行政复议和学生申诉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学生法制教育新途径,提高普法效果。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28.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完善加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29.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演练。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与纠纷,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30.切实加强厅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和改革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力度,健全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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