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纪发[2009]17号)和中共河南省高校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监[2009]406号)的要求,制定我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形势下,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切断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促进校园和谐稳定,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学校发展上,用在保障和改善师生员工生活上。二是通过专项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治理单位。我校各部门各单位都在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之中。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学校财务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违规收费、罚款设立“小金库”;
(二)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五)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六)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起至2009年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6月19日)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学校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各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要在6月19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09年7月至8月)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校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将组织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检查对象:
1、有收费行为的部门和各学院;
2、后勤服务各实体、宾馆招待所、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学报、校医院、小学、幼儿园等;
3、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5、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贯彻“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设备采购及资产管理、压缩行政性支出、以及发票收据管理检查相结合。
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要于
2009年
10月
30日前
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
2009年
11月
20日
)
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2009年
11月
20日前
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学校账薄,依法进行处理。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出“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两办《意见》发布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理“小金库”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单位要将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名单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各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以及抗拒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完善协调机制。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纪委、监察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财务处、审计处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
附件:
1、betway官方app 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4、“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5、填表说明
中共betway官方app 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