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原副市许迈永,本来是个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官员,可是他为满足贪欲,却走上了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其涉案金额竟然高达近3亿元。本月12日,许迈永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事,让我不禁想起一则关于守住“井底之泉”的告诫。史载,明朝皇帝朱元璋经常告诫新启用的官员,要他们老老实实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他认为,这就像守住“井底之泉”一样:井虽不满,却能每天汲水,长久不断。若是走向贪腐之路,就必会受到律条的制裁。这番守住“井底之泉”的告诫,可谓甚为经典,对我们今人亦仍有警示意义。仔细想想,我们每个干部的职位,不正如“井底之泉”吗?我们在履职尽责中,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笔薪水,尽管数额不巨,但都可保障我们正常的生活所需,实乃必须倍加珍惜。
一个人,从小到大,成长不易,享有一眼“井底之泉”,更是不知凝聚了多少人的培养心血和自己的努力。可以说,“井底之泉”乃“生命之泉”,焉能玷污和葬送?珍惜“井底之泉”,大而言之是要不忘党和人民的养育之恩,自觉在岗位上克己奉公,竭力为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小而言之是要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家庭负责,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常守做人之德,努力在事业上有所建树。如果对拥有的“井底之泉”不加珍惜,总是贪欲太盛,总想得陇望蜀,那久而久之,就可能在歧途上越走越远,最终跌进犯罪的深渊。
老子说,“见欲而止为德”。守住自己的“井底之泉”,既是一种做人的本分,更是一种人生智慧。面对“井底之泉”以外的不良诱惑,倘若有大彻大悟的智慧,就不难做到“不汲汲于名利,不戚戚于富贵”。因为“井底之泉”水清质优,喝来舒心、安心、放心;而贪泉之水则质杂多污,喝了容易“呛肺”,乃至于有丢掉自己的性命之虞。
守住自己的“井底之泉”,也是严守法纪力保清廉的必然要求。这必须把握好三点:一是要戒贪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须知,广厦千间,也只能夜眠八尺;良田万顷,也只能日食三餐。所以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乐做守“泉”的清贫者。二是要善克制。学会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控得住躁动。若能做到清心寡欲养性,清淡之食养身,清凉“泉水”养家,此等雅福就享之不尽。三是要用好权力。为官者只有不以权谋私,而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干事,才能守住自己的那眼永不枯竭的幸福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