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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权力清单是政府依法履职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次数: 164

《法治热点面对面》系列访谈第二场

于宏伟:推行权力清单是政府依法履职的基础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万鹏)为了深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宣部理论局组织中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撰写了2015年通俗理论读物《法治热点面对面》。今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王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处长李晓霞,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综合处副处长于宏伟三位嘉宾做客人民网,围绕中国法治建设的相关热点话题进行解读与交流。

于宏伟在访谈中,重点阐述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原因,并从三个方面强调了应如何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于宏伟指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政府和部门的权力界限不清楚的话,就会发生有利就争着管,有责任就推诿这样的问题。所以,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这样的制度。权力清单,通俗地来说,就是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一个菜单,在这个菜单当中,把政府的权力都列得清清楚楚,一清二楚,政府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也就都明确了。这是政府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的一个前提和基础。

于宏伟谈到,要搞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首先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自主决定的事,或者通过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还有通过社会组织,比如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它能够自律管理的,还有行政机关如果通过事后、事中监管能够有效解决的这些事,就要放权给社会、市场、企业、个人。新一届国务院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比如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加快清理那些非许可审批事项,还要严格控制,再新设行政许可。同时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创新一些行政管理方式,然后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最后的目的就是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是该管的事,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要取消和下放。 搞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还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要厘清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的事权关系。

于宏伟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推动:

第一,要充分发挥各项监督制度的合力,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科学有效地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体系,强化监督的合力和它的实效,大力建设廉洁政府。

第二,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督的力度。比如说对政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国有资源的转让,对这些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四中全会里面就提出来要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内部的轮岗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同时还提出来要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度。还有,要完善纠错问责的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等问责的形式和程序。

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它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武器。各个部门要按照权力清单,公开自己的职能、法定依据、职责权限、实施主体、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通过这些方面的工作,还要加强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这种方式,最终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达到权力能够有效监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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