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兹定于3月18日(本周三)进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3月18日8:30
二、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三、学习地点:勤政楼第三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校党委中心组成员
3.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