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高校信息公开是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畅通沟通渠道,促进依法治校,现决定建立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相关要求,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单位名单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指定一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一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请相关单位于3月31日18:00前,将《各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及信息员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办信息督察科娄玉珍OA工作便笺。
附件:1.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单位名单.docx
2.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及信息员统计表.docx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