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俊锋励志奖学金评审规则》,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评定,确定崔莹莹和张静两名研究生获得张俊锋励志奖学金。现向全院师生公示,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前向学院张俊锋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生类别 1 1701183033 崔莹莹 学术学位研究生 2 1701183010 张静 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院监督和申诉电话:0373-3384849 学院监督和申诉邮箱:274591575@qq.com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