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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朱清孟厅长在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5     访问次数: 788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已于92日召开,朱清孟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就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和办学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以及当期其它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现将朱清孟厅长在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在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393

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朱清孟
201392日) 

同志们: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已于今年530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9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实施办法》的施行,对于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1.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现代化人才的基础工程,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公益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200691日施行以来,我省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2007年实现“两基”目标之后,义务教育阶段“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均衡发展、提高质量,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从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来看,一些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较差、部分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突出,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实施办法》正是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出台的。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解决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办法》。今年秋季开学后的第一周为《实施办法》宣传周。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宣传周和教师节前后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动员本地中小学校和新闻媒体开展大规模的《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在城乡主要街道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造成声势,力求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实施办法》,支持《实施办法》很好落实。要认真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讨论,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干部教师进行培训,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和各项制度措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宣传《实施办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认真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好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城乡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着力解决城镇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将免费提供教科书,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里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项政策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和办学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教育厅每年都组织开展多次专项督查,督促各地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方和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入园难、上好学校难、择校热仍然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的学校随意侵占学生节假日、双休日或其它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超时超量布置作业,一些学生家长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校外辅导班等,学生课业负担仍然很重。今年秋季开学后,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善始善终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快慢班或重点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做到“应入尽入”。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积极会同省妇联等有关部门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体系。
2.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深入调查、研究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直接因素和深层次原因,在已经实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找准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采取一些措施,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首先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规律办学,认真遵守我省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书面作业;严格规范各种考试;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或编排学生座位。其次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减轻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教育部门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广大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种校外辅导班进行规范。其三,要持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落实好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学生课业负担得到减轻,办学行为更加规范。今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进行督查。
3.继续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好推荐、选用、征订等环节,把国家和省里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严格执行“评议推荐”政策。各地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出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开学后,教育厅将联合有关厅局对各地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要严格报备管理。各地教辅材料推荐结果要报教育厅备案,不得随意变更。各学校代购的品种及数量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是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辅推荐结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每所中小学校园信息公开栏内公布,供学生自愿选用。四是要严格规范教辅发行工作。教辅材料的发行必须由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承担,对于学校私自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今年7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五部委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今后一段阶段,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高压态势,推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和收费行为。把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幼儿园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力度。结合年度治理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对校长、教师、财务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积极宣传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约谈制度,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居高不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特别是我省近期发生的一些青少年溺水和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令人非常痛心。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学校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1.重视加强安全教育。今年9月是我省第九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秋季开学后,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开学第一课,通过举办班、团、队专题教育活动、开好安全课程、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继续把预防学生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点。虽然已经进入秋季,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要持续抓好。要落实好安全教育课程的课时、师资和教学资源,推动安全教育扎实开展。要抓好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幼儿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各地、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增加演练次数。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制定演练方案,组织演练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安全月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和应急疏散演练比赛活动。
2.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及有关部门,就校车安全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重视不够,少数县、市尚未成立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机构,有的县(市、区)尚未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安全隐患多、管理难度大。今年以来,我省几个地方相继发生了在园幼儿被遗忘在车内窒息、中暑死亡的事故,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极为深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国家和我省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保障校车安全。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和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把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安全月和平时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和落实。要严格把好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配备关。配备校车的学校要与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秋季开学后,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对当地所有的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对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要坚决予以取缔。9月底以前各地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省教育厅。三是进一步抓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建立、完善由市、县政府领导牵头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和过渡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方案,完善校车许可和驾驶员审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员要加快审批,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要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三防”建设的投入,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卫人员的工作,对学校门口、围墙等重点部位和区域配齐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完善落实值班、出入登记、出入巡查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二是要切实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安全专项检查。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尤其对一些传染性疾病或群发性不明原因疾病要及时掌控、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治,对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当前其它几项重点工作
1.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国家评估认定。今年是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年。教育部要对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逐一进行评估认定,从省里对首批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的情况看,一些县(市、区)面临的任务还很重,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均衡发展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任务。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年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签署了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确认书,可以说全省推进县域义务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是明确的,各省辖市、县(市、区)的任务和责任也是清楚的,各地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强力加以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凡今、明两年接受省评估验收、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的要求进行查缺补漏、认真整改。省教育厅将报请省政府对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二是要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通过评估验收的基础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自评,省辖市要进行评估验收,省里将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作为考察一个县(市、区)是否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前提条件。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的人口流动和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完善城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长期从教。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抓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将对我省的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各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保障条件到位,按计划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加以总结和交流,努力形成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2.加快推进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抓紧实施好相关项目,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一是要抓项目建设,加快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各地教育部门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抓住当前的有力时机,乘势而上,实施好四大类七个项目的学前教育重大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各地要在推动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要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办园理念、保教方式、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公办与民办园的协调发展,提升区域内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省里将定期对各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近期还将召开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工作。明年年初,省政府将对本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第二轮行动计划在政策和资金安排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二是要抓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要妥善处理好“广覆盖”、“保基本”与“有质量”的关系,在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坚持质量第一,促进内涵发展。要加强管理,规范办园,各地要按照《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首先保证新建和改建幼儿园的基本设施达标,还要把教职工的配备、培训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步安排。要按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准入制,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安全、质量管理,对无证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分类治理。要坚持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执行《科学保教十不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要加快推进教学管理创新,支持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并通过开展送教下乡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带动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
3.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从2011年实施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项目总体上进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个别地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省的实施进度。这项计划对加强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义重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抓紧抓好。一要加快实施进度。凡工程进展缓慢的地方要抓紧向政府汇报,实行教育局长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里明确的时间表,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凡不能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二要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建立严格、规范的项目招标机制,从项目学校确定到项目实施、验收,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校舍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造成校舍垮塌的,对于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三要加强资金管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今年底以前教育部要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在10底前要组织省辖市间的交叉检查,各省辖市也要组织县、市之间的交叉检查。今后,项目资金分配要和各地组织工作努力程度和实施质量挂钩。
4.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照教育部的部署,今年年内将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每位中小学生将“一人一号”,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这对于解决“择校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撑。这项工作我省从5月份部署以来,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已入库中小学生信息达到1200多万名,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教育部的肯定,受到了表扬。下一步,学籍系统的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是要继续做好一年级新生学籍采集录入工作。按照我省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2013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采集要在10月底以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和问题学籍处理工作。二是做好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已录入的学籍信息中目前还有为数不少的问题学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各自的权限,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家长的沟通,及早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要管好用好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
  同志们,新学期开学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工作,特别是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等工作,对于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非常重要,任务也非常艰巨。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科学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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