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30修改)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betway官方app 附属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betway官方app 的要求,成立“附属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推荐程序
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述职、领导小组量化计分、公示、上报推荐结果”程序进行。
三、领导小组职责
1.资格审查。依据“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规定申报条件,对申报教师的学历、任职年限等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查。
2.量化计分。根据《附属小学职称评审“评价标准”量化办法》、民主测评结果、领导小组测评结果,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计分。
3.公示结果。将量化计分结果在学校公示栏(或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期满无异议后,报送betway官方app 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四、量化计分办法
“量化计分”共100分,包括三部分:1.“评价标准”得分占80分,2.“民主测评”(全体教师参与)得分占10分,3.“领导小组测评”得分占10分。
“评价标准”得分=80×(个人得分/最高得分);
“民主测评”得分=10×(个人票数/最高票数);
“领导小组测评”得分=10×(个人票数/最高票数);
个人量化得分=“评价标准”得分+“民主测评”得分+“领导小组测评”得分。
五、推荐结果
按照“个人量化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个人量化得分”一样,由“领导小组”投票决定推荐次序。
六、评审推荐纪律
1.参评人员要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评。
2.评审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评审推荐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七、附则
1.本评比办法于2023年6月30日,经全体教师大会投票通过,自2023年7月1日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归附属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3.实行中遇到新的、突出问题,下一年职称评审推荐之前,进行修改完善。
4.《betway官方app 附属小学职称评审“评价标准”量化办法》没有提及的内容,不计分。
betway官方app 附属小学
2023年6月30日
附:betway官方app 附属小学职称评审“评价标准”量化办法
附件
betway官方app 附属小学职称评审
“评价标准”量化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的可操作性,实现推荐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本量化办法。
一、关于基本条件的计分标准
1.本科学历任教满三年,共加1分;硕士学位任教满三年,共加2分;博士学位任教满三年,共加3分。
2.教龄每年加1分。
3.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加1分。
二、关于业绩条件的计分标准
㈠优质课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以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规范组织的常规课为主(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评委会不予采用)。任现职期以来,每人每年最多提交2节优质课奖,超过2节者不予计分。计分方法为:
1.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2.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5.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说明:
1.示范课、观摩课奖参照同等级别优质课标准计分,无奖励级别的按二等奖计分。
2.微型课、说课奖按相应级别等级标准1/2计分。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教育教学类专题讲座,省级1次计5分,市级1次计2.5分。
4.承担betway官方app “国培”“省培”专题讲座等,承担校际间交流观摩课等,按校级优质课一等奖计分。
㈡综合表彰
任现职以来,获县(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市级、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文明教师等。
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区级5分,河师大(教师节表彰)5分。
㈢单项表彰
任现职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从事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少先队辅导员;一线教师获得的优秀共产党员。计分方法为: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8分,区级4分,河师大级4分。
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任现职期以来,获得各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计分方法为:
1.国家级特等奖40,一等奖35分,二等奖30分;
2.省级特等奖30分,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
3.市级特等奖20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
说明:
主持人按相应等级分值计分,参与人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2计分。
㈤教科研课题优秀成果奖
教科研课题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的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教科研课题应有1年以上的研究周期,立项通知书、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完备。在任现职期内,每人每年最多提交2项课题优秀成果奖。计分方法为:
1.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2.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说明:
1.主持人按相应级别等级分值计分,参与人按相应级别等级分值的1/2计分。
2.课题研究获得结项(鉴定)证书的,按相应级别三等奖标准计分。
3.若参与的课题为国家级子课题则按市级课题、省级子课题则按区级课题计分。
㈥辅导奖
凡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层层选拔、统一组织或统一命题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的辅导奖按以下方法计分。同一活动获不同奖项或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只取最高1项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2.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㈦论文(著作)奖
任现职期以来,获奖(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每人每年最多提交2篇(部),超过2篇(部)者不予计分。计分方法为:取所提交获奖论文中,获奖级别最高的1篇计满分,其余的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2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3.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4.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说明: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按“国家级一等奖”计分;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论文,按“省级一等奖”计分。合著论文第1作者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分,第2及以后作者,按相应级别、等级的1/2计分。
2.正规出版教育教学类著作,记分标准:主编6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
㈧综合实践活动等
任现职期以来,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教育、学生社团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以及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等活动,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计分方法为:
1.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2.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说明:
主持人按相应等级分值计分,参与人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2计分。
三、使用原则
按照“统一计分”“分级使用”的原则,使用此量化标准,决定推荐顺序。
“统一计分”,指按照此量化标准,核算出每位申报职称教师的得分。“分级使用”,指按照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同级别职称,分级别使用量化得分,决定相应级别人员的推荐顺序。
未尽事宜,由附属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