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便将目光投向了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弱势群体,力争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为他们献出来自当代大学生的温情与关怀。前不久,我援助中心在协助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追讨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过程中,更是深深体会到身为法援人的光荣与责任。
石某等21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到我市某营住楼工地从事粉刷工作,工作期间,该公司仅仅支付原告部分劳动报酬,石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随后他们又通过信访、劳动仲裁等渠道,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最后在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们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被告辩称石某等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拒绝剩余支付报酬。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且原告在该工地完成了相应的工作,被告就应该按照原告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劳务费。最终,石某等人终于如愿获得了报酬,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参与该案件,熟悉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部流程,也将自己学到的《劳动合同法》的若干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
(法学院 华锋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