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者:胡光发布时间:2014-04-14浏览次数:360

法学院本部关于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人

选题,提交题目审批表

312日前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开题,提交开题报告

320日前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填写设计任务书

325日前

学生、指导教师

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425日前

学生、指导教师

中期检查

418日前

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修改定稿

53日前

学生、指导教师

评阅

510日前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组织答辩

517日前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提交论文资料

优秀论文及其简介

520日前

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

总结

66日前

教学秘书

注:

1、开题由指导教师负责,最少有3名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尽量以本学科的为主。

2、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为该学科教研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成员;委员2-4人。答辩规定按程序进行,由学生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必须打印备案

新联学院关于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人

选题,提交题目审批表

3 12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开题,提交开题报告

3 20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填写设计任务书

3 25

学生、指导教师

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4 15

学生、指导教师

中期检查

4 12

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修改定稿

4 22

学生、指导教师

评阅

4 25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组织答辩

5 1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提交论文资料

优秀论文及其简介

5 20

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

总结

6 6

教学秘书

注:

1、开题由指导教师负责,最少有3名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尽量以本学科的为主。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为该学科教研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成员;委员2-4人。答辩规定按程序进行,由学生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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