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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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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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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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提交题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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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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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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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提交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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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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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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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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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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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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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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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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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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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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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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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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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定稿、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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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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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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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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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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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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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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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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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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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资料
优秀论文及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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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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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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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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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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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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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开题由指导教师负责,最少有3名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尽量以本学科的为主。
2、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为该学科教研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成员;委员2-4人。答辩规定按程序进行,由学生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必须打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