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工作内容 |
2016年7月10日 |
学院会议室 |
全体班子成员、全体申报教师 |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暨动员会 |
2016年7月11日——8月31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结合前期研究成果初步确定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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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11月30 |
全体申报教师 |
初步论证(采用2016年度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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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5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下载课题指南,调整确定选题;下载并填写申请书,进行课题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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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5日 |
学院会议室 |
全体申报教师、各教研室主任 |
按教研室组织论证(注:可以自由组合) |
2016年12月26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将申报书初稿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给科研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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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
学院会议室 |
院学术委员会 |
学院组织二级论证(注:通知社科处相关人员,邀请外审专家) |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5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征求学科专家意见,加强外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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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6日——1月31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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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日下午17:00前 |
全体申报教师 |
将申请书草表一份报给科研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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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日——2月3日 |
全体申报教师 |
修改申请书并最终定稿,上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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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4日下午5:00前 |
科研秘书 |
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文档及学院汇总表报送社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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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5日——2月10日 |
科研院长、科研秘书 |
对本年度申报工作进行总结 |
(请各位申请人随时留意学校和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并请特别留意申报工作的最新政策;请各教研室主任特别注意本学科的任务分解情况,及时督促,组织好学科组论证工作;各申请人可根据本人选题调整学科组,如需调整,请及时告知科研秘书。)
附:各教研室任务分解(共计32项)
教研室 |
教研室主任 |
承担申报任务教师 |
法理法史教研室(4项) |
黄娟 |
黄娟、尹成波、张红显、韩久龙 |
宪法行政法教研室(1项) |
高军东 |
高军东 |
民商法教研室(5项) |
张乐 |
张乐、于庆生、刘英、张在范、张荣现 |
刑法教研室(6项) |
陈异慧 |
陈异慧、王鹏祥、李贵扬、巫修社、胡同春、顾乐 |
经济法教研室(4项) |
王晓慧 |
王晓慧、李佳勋、张秀玲、葛方林 |
诉讼法教研室(4项) |
常宝莲 |
常宝莲、韦留柱、封安波、张云玲 |
国际法教研室(2项) |
吴晓红 |
李永申、崔红东 |
环境资源法教研室(3项) |
赵宁 |
赵宁、陈敬涛、张明涛 |
知识产权教研室(3项) |
吕军书 |
胡光、魏天辉、郭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