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立2018暑期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296


为推动法学院2018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管理,78日上午,法学院团委于崇法楼303举办2018暑期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成立会。法学院团委书记马淑明和法学院“法传万家,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宣讲团、“心匙之家•用爱筑梦”实践调研团、“绿色长城•环境保护”宣讲团、“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应征入伍宣讲团四个立项团队全体成员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马淑明主持。

会议伊始,马淑明带领全体团员面对团旗庄严宣誓,并合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经与会团员无记名投票,会议选举了宋欣峰、刘晓荣、郜晴、段琦四位团员分别任“法传万家,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宣讲团、“心匙之家·用爱筑梦”实践调研团、“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应征入伍宣讲团、“绿色长城·环境保护”宣讲团的团支书。团支书宋欣峰表示,将和团支部成员一起保持一颗纯洁向上的心和工作的激情,积极组织团员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开展特色团员活动,认真工作,努力学习,不辜负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

马淑明对暑期社会实践期间的团学工作作具体部署并对同学们提出相关要求。她指出,暑期社会实践在将学术理论应用于实践时,要严格遵守共青团指导思想,将共青团精神贯穿于暑期社会实践全过程,希望同学们牢记使命,勇担大任,以自己的学识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与会青年学生颇有感触,纷纷表示,将在团支部的统一带领下,团结协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为暑期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后,四个暑期实践团队分别召开小组会议,对各自的工作作进一步细致安排。

本次临时团支部的成立,使团员们进一步明确了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性质和作为团员应有的素质,有利于推动法学院2018暑期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

(法学院 马淑明 杨钰慧/文 孙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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