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我院于10月14日,对报考我院的推免研究生进行了复试。现将考生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学院拟录取结论,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说明:
1.学院各项成绩的计算,均按照《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2.公示期为10月14日——10月2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法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及申诉电话:0373-3830332
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