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张培峰副庭长应邀为我院授课。
张培峰以“被害人过错在刑事司法中的认定”为题,通过列举有被害人过错和无被害人过错的案例,强调了被害人过错对于量刑和案件裁判结果的影响。然后,张培峰将被害人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被害人和被告人均有过错的情形,并就这三种情形分别承担的责任进行讲解。最后,张培峰阐述了被害人过错对被告人刑事和民事责任方面的影响。
通过本次课程,同学们对被害人过错在刑事司法中如何认定以及量刑差异有了清晰的认识。
(图/文 贾晓哲 李浪 董传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