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高等教育政策研究、发展规划制定与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跟踪国内外大学工作动态,做好学校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学校科学决策提出参考和建议。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学校办学初心和使命,高度凝练和持续完善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
三、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和部门落实方案,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和推进情况评估,及时进行相关目标任务的调整充实,撰写年度事业发展报告。
四、组织制定学校总体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做好相关改革成效评估,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完善和实施。以贯彻落实章程为统领,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学校各类事业运行的基本制度、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加强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为学校发展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抓好省部共建协议的落实;统筹与省内外大学特别是省部共建高校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校际交流与合作;办好《高等教育动态》。
七、开展资源配置与绩效的研究和评价,撰写年度学校资源配置与绩效评价报告,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学校办学资源的使用效益。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发展项目的论证储备、规划申报、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等,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带动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各类数据。
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