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良好的考试管理是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保障,是促进良好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行考试过程化管理是规范教学工作和适应教学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使我校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要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每学期的考试课程可分识记、理解、应用三部分拟卷,编制出A、B两套试卷,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试卷所占知识点比例应达到该门课程知识点80%以上。原则上,识记部分分数占比不超过试卷总分数的30%,理解、应用部分分数占比不低于70%。
3.试卷题型不得少于四种。推荐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案例分析、翻译题、写作题等。
4.各教学单位确定考试课程命题人,期末考试选用试卷(A卷或B卷)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指定。
5.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近三年,试卷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25%。
二、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提出考核方式,必修课程原则上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程可采用考试方式,也可采用考查方式。考核过程要阶段性、多元化。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课程。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四门。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课堂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加强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要在每学期第一节课告知学生课程成绩的考核方式和平时成绩的评定方法,要在期末考试前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包括考勤、课堂表现、课堂测验、作业、期中考试、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每学期,平时成绩考核方式不得少于三种,考核次数不得少于三次。
任课教师根据自身课程性质确定平时成绩具体采用何种考核形式及各项成绩所占比例,形成《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建议将考勤和课堂表现作为考核基本项,并及时准确记载平时成绩,《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需要与期末试卷一同装订。
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管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有记录、有管理、有教育。对于如下严重违反纪律者,课程平时成绩定为0分。
1.旷课三次及以上或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
2.抄袭他人作业且屡教不改者;
3.缺作业超过二分之一者;
4.被学校督查人员发现上课时间睡觉,使用手机进行打游戏、看电影、聊天、自拍等与课堂无关活动者;
其他学生的课程平时成绩严格按照宣布的计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各任课教师要做好与学生辅导员的沟通反馈,在考核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作用,真正做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每门课程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课的平时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40%,期末成绩原则上不高于60%,即综合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考查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各占50%,即综合成绩=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根据学科特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同一门课程平时成绩优秀率不超过30%,综合成绩优秀率不超过30%。
四、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对之前执行的考试管理办法,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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