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出现,高校特困生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高等院校和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关心高校特困生问题。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表明,目前,在我国一般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10—20%。按这个比例计算,我国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中,贫困生数量约为80万人左右,其中,特困生近30万人。随着高校“并轨”招生的全面实行以及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这个数字还将呈上升趋势。贫困生日益成为高等学府中的一个特殊现象,贫困生问题亦成为本世纪末高等院校的一个重要话题。 所谓贫困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难以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伙食标准,且无力缴纳学费及购置必要学习用品,日常生活没有经济保障的大学生。高校特困生大多来自下列类型的家庭:一是经济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缓慢,难以支付学生的学习费用;二是父母双亡或单亲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离异子女,缺少劳动力,经济来源少,经济上无依靠,生活困难;三是由于天灾人祸如水灾、旱灾、火灾等,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如家人重病、致残、伤亡等,家庭负债累累,学生生活费用没有来源;四是农村多子女家庭;五是城市因企业效益不好下岗或工薪少的职工家庭。据有关学校调查,特困生中的65%是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农村。来自上述家庭的学生,大多有着沉重的家庭负担,精神压力大,存在自卑心理。由于窘迫的经济条件而带来的生计压力已造成了这个特殊群体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和精神负担。在日常的同学交往和各种活动中,他们往往采取冷淡、回避的态度和行为,久而久之,更加封闭孤独,内心矛盾加剧,严重影响了学习与生活,妨碍其成人成才。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及解困工作已成为高校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虽然贫困生问题近几年才引起人们的关注,但贫困生的出现绝不是近几年才有的,更不是我国高校体制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而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多,个人分配差距扩大以及人们生活指数日益提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贫困生问题长期以来客观存在,只不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包揽了大学生上学的全部费用,家庭困难学生享受由国家发放的人民助学金。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再负担每个公民上大学的全部费用,高等教育已经超出义务教育范畴,况且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簿的发展中国家,对于这样一个大国办高等教育,如果个人再不承担一些费用,那么国家的财政负担将如此之重,其难度可想而知。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 面对这些贫困家庭和贫困大学生,面对高等教育由公费转向收费的趋势,面对特困生队伍逐渐扩大的趋势,高校应该怎么办?能让一个从贫困家庭走进高等学校的孩子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吗?不能!作为社会主义高等学府,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我们有责任关心和帮助贫困生很好地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圆满地完成学业,以便将来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此,《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一些高校向社会承诺:“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无疑为确保每个有能力获得大学学习资格的青年提供了法律和资助保障。但是,高等学校不是福利机构,不是银行。那么贫困生问题怎么解决?笔者认为,应该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这是解贫济困的主要途径,这项工作的开展也会为高校收费制度改革提供极为广阔的前景。 1.勤工助学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建国以来,由于我国沿袭苏联教育模式,实行人民助学金,基本上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完成学业的情况。这样一来,人们的思维方式是考上大学就成了国家的人,当然一切费用由国家承担,其实不然。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表明国家包上大学的状况已经不存在了,国家已从计划经济走上了市场经济,高教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校管理和发展体制。缴费上学以补偿教育经费不足既是读书人的义务,也是高教改革的必然。当高教收费制度出台后,许多与收费制度相配套的举措也相继出台,勤工助学工作便是其中之一。早在1993年8月,国家教委、 财政部就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勤工助学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高等学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这项活动不仅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且可以使学生通过参加劳动取得相应报酬,这是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贫困的学生很有效的资助办法,支持他们完成学业。”高校收费制度不断在深化,与之相配套的勤工助学活动也应在高校蓬勃开展,为改革后产生的种种问题,如“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等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使高校收费制度改革顺利地展开。 2.依靠勤工助学,树立起一种精神。对贫困生而言,作为一个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青年,简单的等待别人资助并不可取。开展勤工助学是解决高校特困生生活困难的重要途径,勤工助学不仅可以克服大学生的依赖心理,还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变“输血”为“造血”,变“供给型”补助为“经营型”帮助,这是资助困难学生的长远之计。多少年来,可以说有困难家庭就有贫困学生。早在30年代,我国一批精英如周恩来、邓小平等都曾在法国勤工助学,在国外,许多青年边上学边打工,他们把依靠别人,向家长伸手要钱看作是丢脸的事。如今活跃在我国科技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中,有不少年青时代为了求学都不同程度有过勤工助学的经历。贫困的家庭无法选择,但人生的价值可以去实现;困难的家庭不可怕,主要的是精神不能倒下。应在特困生当中树立起一种面对现实、正视现实、勇于崛起、自强不息、刻苦勤奋、立志成才的精神。别林斯基有句名言,不幸是一所最好的大学。同是贫穷对于懦夫来说是一种灾难,对于刚强者来说却是一笔财富。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也会造就出一大批国家栋梁之才。 3.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自我教育的良好措施。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培养和教育学生的补充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又一途径。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就是一种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过程。许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后,更加懂得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更加勤俭节约;更加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劳动观。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挫折,在克服困难的同时,也能培养学生适应时代要求的良好心理素质和乐于助人的良好道德素质;在勤工助学活动中,为适应社会需要,学生对劳动纪律、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等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接受再教育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素质和能力。 4.发挥大学生专长,增加勤工助学岗位。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已经开展了勤工助学活动,许多学校已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无论政府、学校,还是学生本人,都越来越意识到勤工助学活动的重要性。但各地区、各学校开展的情况不尽相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最突出的矛盾是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多而岗位少;其次现有的勤工助学岗位多属于劳务型,不能很好地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和智能优势。因此,高校的勤工助学活动,一要立足学校,学校要改变用工制度,适合于学生从事的临时岗位尽量让学生来担任,减少家属或社会被招聘者挤占勤工助学岗位。二是针对学校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的现象,逐步开辟社会市场,建立一批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和市场;三是勤工助学内容要由劳务型向智力型转变,如在高校多开展助研、助教活动;帮助图书馆、微机室、实验室等单位从事教学辅助工作,根据大学生的专长设置一些岗位。 总之,勤工助学是解贫济困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一方面可以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为国家、学校、个人减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还可以扶助起一种精神,使特困生减轻心理负担,建立自立、自强、自尊的人格,真正摆脱物质和精神窘境,从而顺利完成学业,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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