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学院
2016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6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参评人员交相关五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
2、9月27日(星期二)(1)由院翟志宏老师带单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书到校人事处审核参评人员评审资格。(2)上交人事处学院学科推荐组名单。
3、9月28日(星期三)各学科组持《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到教务处(具体时间根据教务处通知,同时出具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证明)、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新联学院审核教学工作量。按照教务处的要求下载填写教学方面的表格(见教务处2016年职称评审教务处审核办法)
4、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点钟前参评人员将所有评审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并请将由职称评审管理软件中形成的文本文件(后缀为.TXT)通过OA便笺发给翟志宏。
5、9月28日(星期三)——9月30日(星期五)学科组公开展览评审材料(我单位展览地点在301B)。
6、9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学科组答辩、评议推荐,地点在三楼会议室(301C)
7、10月8日(星期六)——10月12日(星期三)材料上报人事处,参评人员随同前往并交纳评审费【正高380元、副高320元、中级150元】。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处3325862 人事处332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