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和台湾静宜大学关于互换师生的协议精神,经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在对推荐人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拟选拔以下2名同学赴台参加秋季交换生项目:
法学院:范婧,女,2008级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刘瑞敏,女,2007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
公示时间:2010年5月4日—5月6日。
凡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地址:外语楼503,联系电话:3329199(吴老师)。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20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