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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20908)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betway官方app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我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师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领导小组
组长:苏全有李峰
副组长:王守谦 吴广飞
成员:张继汝 李丽霞 马小能 葛风涛 王若茜郭朝辉 原方
二、推荐免试“硕师计划”研究生名额分配
“硕师计划”研究生原则上只接受师范专业推免对象。
2023届我校推免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共计15个。
基础指标的分配主要依据本院上年度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数(不含推免生数)和出国读研(留学)人数占全校考取研究生数(不含推免生数)和出国读研(留学)人数的比例。
奖励指标分配办法详见《betway官方app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
三、服务范围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以下1—5条为必备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有志于从事农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60%(含6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3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教师资格条件要求按上级通知执行。
5.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者,或参加过一学期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7.原则要求“硕师计划”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
(二)新增条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新增以下报名条件:
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五、推荐程序
1、学院张榜公布选拔标准、办法和推荐条件,在全院进行公开选拔。
2、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需在截止时间内联系接收单位,逾期未确定接收单位的,自动丧失推荐资格。
3、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进行综合量化(量化办法见附件),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开展综合评议和面试,确定推免生人选。
4、学院张榜公布拟推免人选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5、推免生人选名单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本办法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历史文化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领导小组。
历史文化学院
20220908
附件1:
历史文化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免试选拔量化计分办法
1.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负责依照如下四项成绩及比率核算报名学生的综合表现量化成绩。
(1)三年主干课成绩占70分(占综合表现量化成绩的70%)
计算方法:三年主干课总成绩/主干课门数*70%;
(2)外语占10分(占综合表现量化成绩的10%)
通过CET六级者(或雅思成绩达到6.5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为10分,通过CET四级者(或雅思成绩达到5.0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65分以上)为6分;
(3)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同普通推免)占10分(占综合表现量化成绩的10%);
参选人综合考评得分=(本人原始分/参选人最高原始分)×10
(4)科技创新(考评内容同普通推免)占10分(占综合表现量化成绩的10%)
参选人科技创新得分=(本人原始分/参选人最高原始分)×10
2.个人最终成绩计算=综合表现量化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历史文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
附件2:
历史文化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免试综合考评计分依据
(一)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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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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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奖(“五四”奖章、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等) |
20 |
(2)单项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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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
(1)综合奖(“五四”奖章、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
15 |
(2)单项奖 |
10 |
|||||||||||
地市级 |
||||||||||||||
(1)综合奖(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
8 |
(2)单项奖 |
5 |
|||||||||||
校级 |
||||||||||||||
(1)三好学生标兵 |
6 |
(8)文明学生 |
3 |
|||||||||||
(2)三好学生 |
5 |
(9)军训先进个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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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范学生干部 |
5 |
(10)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先进个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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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团员 |
4 |
(11)优秀学生助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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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秀团干部 |
4 |
(12)校级单项奖[一等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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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3 |
(13)校级单项奖[二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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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3 |
(14)校级单项奖[三等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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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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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奖(同地市级) |
2 |
(2)单项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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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它特殊情况,参照以上标准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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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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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专业相关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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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秀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秀 |
|||||||
国家 |
25 |
20 |
15 |
10 |
15 |
10 |
7 |
5 |
||||||
省部级 |
15 |
10 |
7 |
5 |
7 |
6 |
5 |
4 |
||||||
地市级 |
7 |
6 |
5 |
4 |
5 |
4 |
3 |
2 |
||||||
校级 |
5 |
4 |
3 |
2 |
3 |
2 |
1.5 |
1 |
||||||
院级 |
3 |
2 |
1.5 |
1 |
2 |
1.5 |
1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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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它特殊情况,参照以上标准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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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历史文化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免试科技创新计分依据
一、论文类:
CSSCI源期刊:25分;
中文核心期刊:15分;
CN期刊:5分。
(所有论文需与本专业相关,发表1篇CSSCI即为25分;发表1篇核心即为15分;发表CN每篇5分,最高计10分。以上分数仅限独著和合著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计算上述分数的50%,第三作者计算上述分数的20%。其中,CSSCI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论文当年的期刊目录为准,旬刊不计分。所有期刊均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网页上查到,方可计分。查询链接如下: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
二、项目类:
国家级项目:25分(大学生创新项目国家级20分);
省部级项目:20分;
地厅级项目:15分;
校级项目:重点10分,一般6分;
院级项目:4分。
(所有项目均需结项,不结项或待结项不计分。上述分值仅限主持人,第一参与人按上述分值的50%计算,第二参与人按上述分值的40%计算,排名第三及其之后的参与人按照上述分值的30%计算)
三、科研奖励:
国家级奖励:25分;
省部级奖励:20分;
地厅级奖励:15分;
校级奖励:10分;
院级奖励:4分。
(以上分数仅限主持人或者独著,第一参与人计算上述分数的50%,第二参与人为40%,第三参与人及以后为30%)
四、著作:
学生独立撰写或者参与撰写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5万字以上,计20分;3万字以上计15分;1万字以上计10分。
(以上分数仅限第一作者,其他参与人均按第一作者所获分值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