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新增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专业

时间:2015-03-27浏览:678设置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5]2号),我院2014年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限额申报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通过教育部审批。至此,我院本科专业数量达到4个:化学(含化学本硕连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其中理科门类1个,工科门类3个。这充分显示了我院在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

为了进一步引导高校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教育部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工作。各高校通过教育部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了专业申报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备案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对需要审批的专业进行了评议。依据专家对备案专业提出的审核意见和“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准予备案和审批的本科专业。我院获批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可自2015年开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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