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今年是建党95周年和“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激励全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校“高水平、有特色、区域示范性”大学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化学化工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重点
推荐名额:先进党支部4个,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各推选2个;优秀共产党员,每个党支部推选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支部推选1名。届时根据学校下达表彰名额和我院评选结果排名,确定校级先进推荐名单。
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先进党支部评选:按照党支部自愿报名和学院重点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推选对象;申报先进的党支部于6月10前将本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发到刘起胜OA便笺;院党委结合支部日常工作表现和事迹材料确定院级先进党支部名单和校级先进党支部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全体党员进行评议,投票表决推选出2名党员和1名党务工作者分别作为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入选对象;各支部将推选名单于6月10前报给刘起胜;院党委进行审查备案,审查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内评先评优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2.坚持择优评选。要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坚持评学结合。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推进学院重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的过程。
4.按时上报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材料真实。
联系电话:0373—3326337
联 系 人:刘起胜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