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13     访问次数: 468

关于推荐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推荐。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各推荐单位可于2011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我校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5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8月16日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
3. 登录申报系统需要推荐号和校验码,我校申报教师可与科研处联系。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联 系人:谢友海
联系电话:3326211
科 研 处
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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