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心化苑心理咨询室
沁心化苑心理咨询室简介
沁心化苑心理咨询室以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为大学生保驾护航为宗旨。以生活辅导,学习辅导,生涯辅导为主要方向,分为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两部分,多途径,多方法有效覆盖我院学生,有效针对并解决问题。我们会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学院学生提供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服务,并根据咨询者需要安排咨询师进行个体咨询服务。我们会定期开展心理讲座,减压游戏等特色活动,帮助学生排解心理困扰,增强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扬帆起航,乘风破浪奠定坚实的基础。
咨询室地址: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北楼N22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预约电话: 0373-3328923
咨询室logo:
沁心化院心理咨询室
二零一三年九月
第一条、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需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承担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当值助理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第五条、心理咨询员、心理辅导老师、助理人员应做好咨询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卫生。值班时间结束时必须关好室内门窗,切断电器等设备电源,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
第六条、心理咨询老师及值班助理人员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七条、室内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有发现有故意损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
第一条、咨询室以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寻找有效的学习方法、帮助学生走出学习困境为服务目的;
第二条、咨询者应向咨询老师坦诚的表露自己,坦诚相待;
第三条、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即咨询者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应当以自身改变为主;
第四条、咨询者有权利决定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
第五条、助理须按时到岗,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值班记录;
第六条、当值助理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七条、助理在值班前一天应给同学打电话确认是否能如约前来咨询,并将咨询者的预约情况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告知老师;
第八条、助理在值完班之后应填写好值班记录,离开值班室前确认门窗、电灯、饮水等关闭;
第九条、心理辅导老师及助理对于咨询人员的咨询记录、诊断或医嘱,应严格保管,并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心理辅导老师受卫生部门、司法部门询问时,不得做虚假陈述和报告;
第十一条、心理辅导老师及助理应及时整理咨询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形成档案文件作为工作备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做到爱室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