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超,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被评为中国伦理学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学者。现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国伦理学会环境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伦理学会副会长,湖南省高校文科学报理事会副理事长。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期刊社社长、《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校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十余项。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二项,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项。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并记一等功,获得“明德教师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