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时间:2009-03-27浏览:261设置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豫人社留学[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指近3年)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在科研院所中进行,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今年我省被列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我校申报名额: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3名,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1名;各单位申报后,人事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评议,择优逐级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表格从http://www.hnrs.gov.cn/default.aspx“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请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的申请人须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必须以非教育系统人员的身份申请该项资助,请联系相关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表中的现工作单位、基本情况、个人简历栏中,不能体现教育系统字样;
(四)截止时间2009年4月8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 系 人:李津 联系方式:3326203
人 事 处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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