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7年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12-07浏览:1615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及2016年度申请延期考核的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此次考核采取量化指标打分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报送材料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业绩简表》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

3.培养期间相关业绩成果(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原件、复印件一套。

请于1211日上午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田家炳408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联系电话:3327007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doc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doc

3.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业绩简表.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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