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0〕26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及2016年度申请延期考核的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此次考核采取量化指标打分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报送材料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业绩简表》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
3.培养期间相关业绩成果(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原件、复印件一套。
请于12月11日上午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田家炳408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联系电话:3327007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doc
3.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业绩简表.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