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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机关二总支保密告知书

保密工作:机关二总支保密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17-07-04浏览次数: 1324

机关二总支保密告知书

1.涉密文件包括:密码电报、左(或右)上角标有“秘密”或“机密”或“绝密”的涉密文件(原件、复印件)。对我校而言,各类考试(研究生自命题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等级考试等)试题、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资料等均为涉密资料。

2.凡存储涉密资料的计算机均为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资料的U盘、光盘、软盘均为涉密载体,要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及载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涉密计算机及载体的存放环境要符合有关要求,涉密计算机禁止与互联网或其他公用信息网连接,涉密U盘等载体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

4.代表学校外出开会所发的涉密文件一律交党办机要科按涉密文件管理,参会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5.各有关部门接到上级对口部门发来的涉密文件一律交党办机要科按涉密文件管理。

6.涉密文件资料需要相关部门领导阅读的,原则上在机要室阅读,阅后立即收回。

7.因工作需要复印涉密文件的,一律由党办机要科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并严格登记备案,用后及时收回。

8.我校教师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务必在党办机要科备案,未经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9.在非涉密计算机尤其是在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上不得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10.涉密计算机上不得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

11.不得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或者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资料下载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

12.在网站、网页、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上公开发布的重要信息要由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上网。

13.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或通过手机等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事项、发送涉密短信。

14.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或多功能一体机传输、处理涉密信息,或者将处理过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接入普通电话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

15.不得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交由无关人员使用和保管,或者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拷贝来历不明的软件和硬件。

16.不得将淘汰、报废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非涉密载体处理。

17.不得在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上安装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音频输入设备。

以上规定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全体人员要掌握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机关二总支

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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