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
2020-10-0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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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能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委有关规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加强对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
四、负责收集、分析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配合各部门共同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
六、负责机关党委的统战、政审和保密教育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作风检查工作。
八、领导机关党委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九、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