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文化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的通知》(豫文非遗〔
2010〕11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推荐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资格要求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关注支持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的机构并有具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或扶持。
(四)有宣传、展示、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并能够经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活动。
(五)能够接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相关业务指导,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研究并在传播优秀文化方面进行积极配合。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组织)须提交(
1)书面申请、(2)填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
(二)报送时间:
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请于
2010年5月7日上午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将在第五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授牌命名。
联系人:薛万新(电话:
3326211)
科
研
处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