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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二批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2 浏览次数: 39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厅拟在五月下旬,组织力量对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评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推动理论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推动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估原则
    1、质量第一原则。坚持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以理论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标志性成果为核心,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全面提高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发展水平。
    2、鼓励创新原则。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高校实际,组织科研力量,统筹科研资源,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提升重点研究基地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评估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坚持标准,统一要求;突出重点,简化程序,评估方法力求科学合理、简洁高效。
    4、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重点研究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努力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估促发展。
    三、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全面达到建设标准的情况;
    2、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支持、加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情况;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基地负责人在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
    4、基地建立以来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教学、科研和教育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评估程序方法
    评估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 2010 年5月17日前为基地自评阶段。由各有关基地组织力量,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评情况报告书》(文本格式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由学校对基地自评情况进行论证,并向省教育厅提交自评报告书和基地评估申请报告。
    (二) 2010年5月下旬为实地考察评估阶段。由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进入各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对评估优秀的基地,省教育厅将加大扶持力度;对经过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其申报河南省教育厅基地项目资格。不按期接受评估的,视为评估不合格。
    五、评估材料要求和准备工作
    1、材料要求:
    1)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评报告书》(一式7份);
    2)自评报告书附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3)基地评估申请报告
    材料封面要求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内文排版整齐、规范、表述准确;附件材料要有相应目录,不同类型成果证明材料间请夹附不同颜色彩纸区分,以便于专家评估。
    2、时间要求:上述材料请务必于 2010年5月18日上午10:00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自评报告书和基地评估申请报告电子版通过OA发送科研处薛万新(联系电话:3326211)。
    3、评估准备工作
    请各相应基地对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前汇总能够展现基地在条件建设、科研成果、学术交流、规章制度、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实物原件,以及基地建设汇报,做好接受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的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万新(电话: 3326211)
    研 处
    201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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