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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2 浏览次数: 3061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012月发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

      二、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1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

      四、申请人应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11,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并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

    2.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填写申请书。

    3.申请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五、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且签名盖章页为封底,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

    六、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不超过二个),须加盖合作单位(必须是一级法人单位)公章,应提前准备,以免耽误材料的按时报送。

    七、材料报送安排

    1、为确保基金申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申请书书写(初稿)及论证阶段。时间为 2010 11 19 2011 1 15

    第二阶段为申请书修改及正式提交阶段。时间为 2011 1 16 3 2

    第三阶段为申请书正式提交阶段。时间为 2011 3 3 - 3 4 两天。具体报送安排如下:

    3 3 上午: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下午:物理学院、其它单位;

    3 4 上午:化学学院;下午:生科学院。

    2、报送地点:科研处科技科。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不按要求装订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友海

    话:3326211

    E-mailkejike3326211@163.com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及联系方式

    2010 12 2

    附件一: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表

    2010 1119

    学校召开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布置相关工作

    20101120-23

    各学院召开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

    2010 1124 - 12 月15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暂时使用2010年版本),学科组论证

    2010 1216 - 12 月27

    各学院进行院级论证,院内专家书写评审意见

    2010 1228

    各学院报送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要求每份申请书附学院专家评审意见

    2010 1229 - 2011 年1 月15

    各学院邀请校外基金会评专家进行论证,并向申请人反馈意见

    2011 116 - 2 28

    申请人根据会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从基金委网站下载2011年版本,旧版本不要使用)

    2011 31 -2

    各学院收集、整理、审核申报材料

    2011 33 -4

    各学院正式报送申请书(A4双面打印且签名盖章页为封底

    2011 35 -18

    科研处汇总、审核、签署意见、报送国家基金委

    附件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接收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重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科普等项: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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