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人才、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举办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杯”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海内外科技型企业、以及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科技项目,全国各高校专科以上在校学生、高校教师及科技创业人员(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持有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要求
参赛项目应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创新发明项目,支持领域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现代交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现代农业等11个领域。重点优先支持新能源与节能和环境保护领域内项目。
(一)参加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并能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应该填写《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杯”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申报时应提供项目研究报告、结构图、原理图及其它必要的说明材料。已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还应提供专利证书、有关专利公告说明书、获奖证书、应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能够表现产品的不同视角图片或照片。具有作品实物或模型的请于2011年7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
(三)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成果发明不属于此次参赛范围。
三、报名方法
大赛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一)各参赛单位负责参赛项目的征集汇总,并进行初步排名推荐。属单位职务发明创造的,须经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二)报名参赛流程:
登陆大赛网站http://henan.sina.com.cn/ hncxds/在线填写个人报名表,网上提交;登陆网站下载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杯”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
同时提交参赛者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它附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照片、原理结构等能说明本项目的相关附件),单位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2011年7月1日。
四、评审办法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国内(主要在省内)各专业领域优秀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采用评委会评审方式进行作品评审。初赛、复赛通过评委会集中评审,进入决赛的项目由评委会现场评审决出获奖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评选出100项参赛作品进入复赛。初赛结束日期为
(二)复赛。由评委会从进入复赛的参赛作品中评审出50项进入决赛。复赛结束日期为
(三)决赛暨颁奖。进入决赛的50项参赛作品为获奖作品,经专家评审决出各类奖项。决赛结束日期为
(四)各阶段的比赛结果都将在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获奖项目投资和扶持办法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及投资团队将对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获奖企业项目和个人项目进行风险投资,投资以直接投资和契约投资(贷款和贷款担保)为主,具体投资金额如下(以下投资额均为上限,视项目情况确定具体投资额):
1、企业项目
特等奖一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500万元;
一等奖一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二等奖二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200万元;
三等奖六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个人项目
特等奖一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100万元;
一等奖一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50万元;
二等奖二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25万元;
三等奖二名,颁发奖杯、证书,可获投资人民币10万元。
组织奖若干。为鼓励参赛单位积极组织项目参赛,大赛特设组织奖若干,给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同时,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将为获奖者提供配套的优惠政策支持: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对获奖项目,在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
(1)申报省级创新基金优先立项;
(2)优先申报国家级创新基金;
(3)省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
2、创业指导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将与获奖选手签订协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
3、项目推介
大赛组委会将对进入复赛的100名参赛项目中未获投资的项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免费推介。同时,将组织获奖项目参加国家级大赛的评比,申报国家级创业项目,获得国家级大赛的资金和其他支持。
联系人:谢友海
联系电话:3326211
电子邮箱:kejike3326211@163.com
科研处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