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教科〔2011〕340号文件通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对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标准:重大课题1万元、重点课题5000元、部分实验课题2000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自筹。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河南省情,从河南教育教学的现实问题与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要密切关注学界已有的相关成果和学术发展水平。申请人既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申报课题,亦可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牵头申请课题。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往年申报承担的全国、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前,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应承担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四、从2011年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复评的形式确定。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七、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弄虚作假,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由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查新费用每项100元。我校各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时应先进行查新,查新后符合条件的成果方可上报。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时附上由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出具的《查新报告》。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马庆岑。电子信箱:mcen@163.com。
八、我校申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9日上午9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将①《课题申请·评审书》②申报汇总表③电子文档④查新报告统一报送科研处哲社计划科。纸质文本统一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匿名材料一式7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河南教育科研网站(http://www.hnedur.com)查询。
联系人:崔宗超,联系电话:3326108。电子邮箱:czc0415@163.com。
附件:
4.课题结项实施办法
科 研 处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