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获2010年度新乡市社科联研究奖特等奖、一等奖的社科重点调研课题;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我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校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册为我校作者撰写的可参评。
3、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及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要求
1、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由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者,不予受理。
2、上报成果需提供:(1)著作原件1份,复印件1式9份;(2)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1式9份;(3)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复印件1式9份;(4)个人申报表(附件1)1份。以上材料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一张申报表。
3、每项成果评审费100元。
4、申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成果、个人申报表及单位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本发送至tianxy@htu.edu.cn,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文科楼3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电话:3328679
科研处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