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dat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5M,否则无法上传到系统)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工作管理人员(结题数据由学校管理人员统一上传系统,结题课题的负责人无法直接登录系统进行上传),并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管理人员,由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通过后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课题负责人需将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一式一份报送校科技处。
3、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4、提交时间:2017年4月28日。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3326211
电子邮件:kejike@163.com
附件:1.学校博士点基金结项名单.xls
科技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