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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浏览次数: 14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豫科条〔201833号)等相关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集中结项验收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419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920日(不再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

    2018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明年起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将不再受理。拟终止项目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送材料,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须一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按要求退回。

    三、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系统于328日开通。

      (二)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先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提交。

      (三)省科技厅审核受理后组织集中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报告填报要求

    (一)结项报告中各项内容应完整填写,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

    (二)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五、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一)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

    (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四)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如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六、其他要求

    (一)人员变更备案。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备案,《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七、项目管理改革事项

      (一)简化验收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验收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推行网上报送,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推行经费包干。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试行经费包干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凭证明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三)强化结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项目结项率,结项验收情况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联系人:郭志平联系电话:3326160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2.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3.科技计划项目产业领域目录.doc

    4.2022年省科技攻关应结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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