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科技厅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突出发挥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的作用,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为避免创新平台的重复建设,加强资源的共享共用、高效使用,高校在相近相似方向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研发中心。
4.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5.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个人办事-按部门-省科技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时间:10月8日—10月24日)。我校申报指标为2项,届时如申报数量超过指标将进行校内遴选。
(二)省科技厅审核后,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PDF格式),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并于2022年10月24日报送至致远楼514室。
联系人:魏然
电话:3328668
附件:
科技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