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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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全省教育科技创新大会暨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68号)关于“实施协同发展计划”的部署要求,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高校改革发展实际,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遵循“协同发展计划”总体精神,拟推荐申请的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附件1)要求,持续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发展,主动对接新兴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能够为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在凝练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时,要充分了解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了解科学前沿的发展趋势,充分分析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要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和已立项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沟通交流,现有省协同创新中心已立项建设的方向,不再重复立项。
(三)协同参与单位数量不限(相关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规上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鼓励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成效突出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参与单位要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实质性作用,承担具体科研任务,不允许临时凑数和拼盘。
(四)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须在校内实质性重点培育五年以上,申报方向的主体学科须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创建学科、省特色骨干建设学科(群)或建有省级以上(含)科研平台。培育期间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支持,培育建设成效显著,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形成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整合。
二、申报名额
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www.rcloud.edu.cn)进行。各申报单位于10月27日前提交材料。
(二)须按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详实提供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和培育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各单位须同时准备会议评审答辩ppt,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中心方向凝练和总体实施思路、培育组建及运行状况、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情况、培育组建阶段主要支持和资源整合状况、主要实施成效等。
(四)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申报清单各1份〔请同时将认定申报书(Word版)、申报清单及评审汇报ppt发到指定邮箱〕。
(五)申报材料受理地点:致远楼511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魏然3328668
电子邮箱:562071@htu.edu.cn
科技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