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省科创委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普十条”),扎实推进“科普中原行动”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加快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守正创新,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科普中原”品牌打造专项
1.典赞·科普中原
2.“科普中原”书系·科普创作资助支持
3.“科普中原”讲坛
4.科普中原·新媒体矩阵建设
(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专项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
2.全域科普试点
(三)社会化科普工作专项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
2.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河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承担的科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承担的科普项目结项验收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普项目。所有项目实施期均为一年,202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结项验收。
3.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网上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等(申报账号由本人申请,学院统一于10月28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请将服务平台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纸质版至科技处,同时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平台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1月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4.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实施内容与绩效、资金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三、联系方式
(一)平台相关技术问题咨询
贾经理:13526688870
(二) 科技处
联系人:王燕
电话:3329226
地址:致远楼513室
科技处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