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通知

    关于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 1248

    校内各有关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年度结项验收分两次受理,第一批于420日之前提交,第二批应于930日前提交,不再发布通知。

    二、受理范围

    2020-2021年度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附件4、附件5),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三、受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四、结项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二)结题报告及附件中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其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三)、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4.相关附件。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5.其他材料

    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要求

    以下情况需提前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报省科技厅批准:

    (一)人员变更。因研究工作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延期。项目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题的(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三)其他需要变更的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未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2.未完成《项目申请书》规定的任务目标;

    3.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等)。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联系人:郭志平联系电话:3326160

    地点:致远楼511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74111

    附件:

    附件1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格式).docx

    附件2: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docx

    附件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格式).docx

    附件4: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项清单.pdf

    附件5: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项清单.pdf


师大首页| 党政办| 宣传部| 社科处| 学科办| 人事处| 国资处| 图书馆| 校内邮件
意见箱:562071@htu.edu.cn 维护管理: 魏 然 电话:0373-3328668 地址:致远楼五楼
Copyright 2017—2025 betway官方app 科技处 ,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