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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浏览次数: 758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3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截至申报指南下发日,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

    3. 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4. 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科研生产一线,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5. 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 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7. 原则上年龄未满60周岁(1963123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2. 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分支机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同时包括之前批准认定过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的主要负责人。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4.取得重大科研成绩者。

    注: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层次和青年拔尖人才层次的人选,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中原学者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须在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学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报人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推荐,也可以通过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院士或者1名中原学者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参与推荐的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有关情况审查把关。

    3.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4.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只能推荐1名申报人。申报人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的申报人数超过1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注:申报人在省内多个单位兼职的,必须从主要任职单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

    (一)在线申报

    1.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时间为8248时至910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中原学者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

    2.《中原学者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申报人、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受理时间:913日。

    5.受理地点:致远楼511

    五、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联系人:郭志平3326160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0371 - 65974111

    附件:中原学者申报书(2023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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